可谓是群情激奋。

    “快,穿上试试。”

    潘凤指着一个兵士说道。

    “诺。”

    那个兵士没有穿甲,此时赶紧铠甲堆上拿起一副铠甲,在旁人帮助下穿上。

    这些铠甲都是札甲,有披膊,还有腿裙,头盔还有护颈。

    那个兵士穿上之后,众人一看,无不惊叹。

    本来一个没有威势之人,穿上铠甲之后,立刻威势尽显。

    穿甲的兵士此时也觉得自己非常威风,就是感觉重了些。

    “走几步看看。”

    潘凤吩咐道。

    那个兵士走动几步,感觉很好,除了重些以外。

    “有了这些铠甲,还怕吕布不败吗?”

    潘凤肃声言道。

    “将军,虽然得了铠甲,只是如今还不宜出战,如今军中之士大多未曾披铠,骤然披铠,只怕未能适应,须让他们训练一些时日方可。”鲁肃说道。

    潘凤上去拿起一副铠甲,掂量了一下,感觉一副铠甲不含头盔少说也有二十斤以上,如果身体瘦弱之人穿上,恐怕走路活动困难,更别说再拿着兵器去杀敌了。

    “清点一下,看看有多少副铠甲,将铠甲全部归入兵器库管理,集合所有兵士,先选出一万人,我要组建一支真正的铁甲军。”

    万人铁甲军,只是想一想都能让敌兵心寒。

    现在除了朝廷之兵,地方州郡的兵马很少有铠甲,大多只有将军或是校尉司马军侯等人才能穿上铠甲,即使是精锐兵士也只有皮甲,一般兵士更是连皮甲都没有。

    毕竟皮甲也不容易制作,那都是以犀牛皮所制,而且都是合成几层皮,对于一般的刀砍或是弓箭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高顺的陷阵营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他们全部都穿了铠甲。

    七百人的陷阵营都这么厉害,自己一万人全部穿上铠甲,那还不把敌人吓破胆了。

    不过有了铠甲,也得有精兵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