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四十上下,性情忠厚,雇主在网络公司上班,钱不少忙的很,家里有个老年痴呆的母亲需要请保姆照顾,就雇了她。

    报纸也是给老人看的——雇主习惯使用网络,对纸媒嗤之以鼻。

    她进了门,把报纸递给老太太,余光瞟了一眼,景州最大的报纸景城日报头版头条赫然写着——

    缤纷公司状告七宝,欲收回商标所有权。

    赵冬自然知道七汽,她小时候可馋的饮料,最近更是又时兴起来,不由得起了些好奇心,坐下来一起看。

    这篇报道貌似客观地讲述了之前缤纷公司与七宝的种种矛盾。

    开篇第一句话指明现在商标所有权和包装专利在缤纷公司手里的事实。

    至于七宝,签订的是使用权合同,在今年2月底就会到期,原本按照补充协议,独家授权合同可以续约至15年,然而,在这次的状告之中,缤纷公司拿出证据来指明在签订补充协议的时候,七宝公司贿赂了合同签订人,属于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合同,该合同完全无效。

    合同签订者黄某已经承认了事实,据他陈述,在签订完合约之后,七宝公司的李总请他吃了一次饭,并给了他七万元的红包。

    对于04年的物价而言,七万元的红包不算是个小数目了。

    黄某拿着厚厚一叠纸币,自然是极力游说其他人同意这一损害自己公司利益的合约,将商标的使用权唯一地授权给缤纷公司。

    这一段描写的绘声绘色,仿佛记着当时就趴在桌子底下看他们酒桌间的应酬一般。

    “是没汽水喝了吗?”老太太识文断字,但是年纪大了,理解起这篇报道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赵冬收起报纸,围上围裙走向厨房:“没得喝,商标在别人手里,以后买不到七汽了。”

    “七汽喝的那么多,怎么会没有?”老太太念叨着,颤颤巍巍站起来,跟在赵冬身后,伸出手比划,“我家英英最喜欢喝七汽,她才那么点大,每天下课都闹着要喝井水冰的七汽,她爸走之前也是……”

    说着说着,老太太又迷迷糊糊起来。

    赵冬怕她杵在厨房里磕着碰着,好言好语把人劝出去,倒是没有仔细听老人家念叨着什么。

    不仅是他们家,这张充满八卦味道的报纸迅速地在大部分消费者那里掀起轩然大波,无论线上线下,到处都在议论纷纷。

    “那么七汽是不是以后要换个名字了?现在这个名字挺好听的,有点舍不得呀。”

    “就知道弄虚作假,这家厂商生产的东西我是不敢喝的。”

    “不管怎样,贿赂得到的合同居然也敢用,这商家是个辣鸡。”

    “这样看起来缤纷才应该叫七汽,他们才是真正的最早的碳酸饮料!之前吹什么七汽是国货之光的,脸疼不疼?”

    另外一边,缤纷也正式进入了网络战场,市场部的主管带着手底下的人注册几个小号,就在o站的相关视频下面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