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金字塔顶尖的一批精英和大亨以外,底层享受不到任何的这个行业辐射的好处。

    并且也因为金融行业来钱快,它疯狂的吸取了人类社会群体中一大部分的精英。这些精英因为待遇和报酬,选择投身金融行业。如果以他们的智商,献身科学的话,人类的科学进程最少可以提高个十几二十年。

    只不过虽然对金融没有好感,且也不打算正经的经营金融行业,但是亚伯对钱钱没有恶感。

    他这一次来华尔街。

    可不是来旅游,见证一下墙街的纸醉灯迷的。他来这里,还是为了钱钱。

    在墙街西1路口d1号,一栋摩大楼的门口,亚伯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

    约翰·史密斯。

    任职于鼎鼎大名的高盛公司,高盛投资银行的一名高级股票经纪人,他的工作是帮那些有钱人们投资,炒股票,炒外汇,炒证券,炒期货——炒一切可以炒的东西,只要有钱人们愿意。

    就像今。

    约翰·史密斯通过一个中间人的介绍,接待了一个来自洛杉矶的年轻的有钱人。

    就是亚伯。

    “嘿!塞弗罗萨先生!您好,我是约翰·史密斯。爱德华·塞弗罗萨先生向我介绍了你您,您真是年少有为!我在您这个岁数,还整在i里面想着泡妞、飞车、磕叶子呢!”

    一见面。

    约翰·史密斯就无比热情的表现了他的自来熟。

    他对每一个客人都这样。

    约翰·史密斯的自我理解是——金融行业本来就是一个服务行业,想要让客户们相信你,那你就要像最好的酒店服务员那样让对方满意!

    这是他的工作座右铭。

    因此。

    他非常的热情。

    “请这边走。塞弗罗萨先生,听你喜欢咖啡。我已经准备了最好的蓝山咖啡在等你了。这边,第16h电梯……慢点来……”

    亚伯一句话都还没有。

    约翰·史密斯几乎就为他安排好了一切,简直比希尔顿而洲际酒店那些顶级的五星级豪华酒店的私人管家都要周到。

    一路上他几乎都没有话的必要,等到可以开始话的时候。已经到了高盛公司楼上的一间贵宾室,并且约翰·史密斯已经冲好了咖啡,准备好了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