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禾如愿得到一小碟黄豆酱时,由衷觉得在十里大队的日子才是生活。

    没有你死我活的勾心斗角,也没有大爷似的必须得哄着来的实验。

    在这儿她什么都不用想,特别放松。

    不管她兜里是有一亿还是一块,在这儿都是队长叔想踹就踹的小崽子,他永远不会关心她赚了多少钱,只在意她吃多了酱会不会齁着。

    「风铃!」

    林念禾阻止了狗子们的争吵,把风铃喊了回来。

    她这次回十里大队是开车回来的,很方便带风铃一起。

    车是上个月刚买的皇冠轿车,88号院里住着三个人,车也停了三辆,相当阔气。

    乡间的环境似乎更容易激发犬类的捕猎本能,风铃回来第一天就给她叼了只兔子回来。

    兔兔那么可爱,死得好可怜。

    林念禾觉得应该物尽其用,当晚就用它给风铃开小灶加餐了。

    「别吵了,」林念禾把剩下半根黄瓜分给风铃,一边揉着它的脑袋瓜哄着,「要吓坏小朋友了。」

    风铃咔嚓咔嚓嚼着黄瓜,很享受地哼唧着。

    李大和瞧着它,乐了,他伸手摸了把风铃光滑的皮毛,问:「你要点儿酱不?」

    林念禾:「……?」

    她想吃酱都得自己要,风铃却被主动问?

    像话吗像话吗像话吗!

    风铃刚来时还很凶,整只犬全神皆备,看谁都想上去咬一口尝尝咸淡。

    还是林念禾带着它挨家串了一遍门它才放松的。

    「队长叔,您变了。」

    林念禾一手托腮仰望天空,像个忧郁的言情女主角:「以前我才是您最关心的小崽子,现在您关心狗子都比关心我多了。」

    李大和:「你别给我整这死出。」

    林念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