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迈出了家门,今天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走出这间公寓。

    “怕不怕?”凌雨行贼笑着问我,语调酷似嘲弄,眼神却是真挚。

    说不怕是假的,我的脚踏在地上,这种感觉好陌生,我都有点不会走路了,可能我都退化了。

    “多走几步就习惯啦,感觉就回来啦。”凌雨行说道,自信的点着头。

    我感激的看了他一眼。

    我愿意把“凌雨行为什么总是这么自信”列入星球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我知道凌雨行每天都像个拼命三郎似的忙碌,学习,赚钱,整一些鸡毛蒜皮、杂七杂八的琐事。很多时候都夜不归宿,然而他根本赚不到几块钱。

    赚钱哪里有那么容易啊。

    凌雨行早早的就把这间公寓当作礼物送给了我和芙洛提,但是水电气费、物管费却都是他在交。

    早出晚归,每次回家他都是嬉皮笑脸,导致我最开始还以为他过的很轻松, 直到有一回他鼻青脸肿的破门而入,我才明白过来他的艰辛。

    我不喜欢凌雨行,但是我感激他,他是我和芙洛提的救命恩人,他帮助了我们太多。

    他这么惨,这么苦,他究竟是怎么笑出来的?

    电梯向下运行,我先是感受脚尖快要离地,身体快要飞起,后是感觉自己在挤压地板,仿佛变沉了十斤。

    原来我经历了失重和超重,原来这就是失重和超重。

    街上路人的目光电一样的射过来,他们要么在看凌雨行,要么在看我,我心想到。

    真是令人浑身不自在,但愿他们看的都是凌雨行,而不是我,别看我,我不好看。

    “记准了,你要乘坐的公发年是715路公交车。”凌雨行跟个导游似的介经道。

    “你看,它的终点站在大玉山,大玉山在郊区,你可不要一直坐到郊区去了。”他打趣道,指着告示牌。

    郊区吗……我不会去郊区的。

    有一个站叫“第一中学”,我要在那里下车。

    我移动目光,一些地名与人名一样拗口,不解何意。

    我在这座城市待了好几年,什么地方都没去过,什么地方都认不到。

    “你还可以从这个站下,去‘时代天街’玩哦。”凌雨行推荐着,“那里的商店可多了,你可以去逛逛。超市、书店、零食店,服装店、乐器店……应有尽有!”